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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人大代表周嵐:用立法保護城市地下“生命線”

      放大字體  縮小字體 發布日期:2018-09-30  瀏覽次數:14587
      核心提示:城市地下管線是保障城市正常運行的重要基礎設施,承擔著城市的水源輸送、能源供應、信息傳輸、排水防澇等多種功能,是城市的生命
        城市地下管線是保障城市正常運行的重要基礎設施,承擔著城市的水源輸送、能源供應、信息傳輸、排水防澇等多種功能,是城市的“生命線”工程。但因為缺乏系統管理,地下管線布局混亂。
          在今年的全國“兩會”上,全國人大代表、江蘇省住建廳廳長周嵐建議,加快地下管線立法工作,使地下管線管理走上規范化、法制化的軌道,杜絕“馬路拉鏈”現象。
          我國的地下管線總共有多少?據不完全統計,截至2013年底,全國城市僅供水、污水排水、燃氣和熱力四類市政地下管線已累計達到172萬多公里,接近地球到月球距離的5倍。“但地下管線的規劃建設管理嚴重滯后于地上空間,地下空間的使用缺乏基本制度規范,地下管線的利益相關者責權利不清,主體多元,條塊間、條線間難以協調銜接,甚至各自規劃、各自建設、各自維護、各自運營,造成地下管線布局混亂、‘馬路拉鏈’現象嚴重。”周嵐說,因為缺乏系統綜合管理、“家底不明”、管線交叉等造成的管線泄漏、施工塌陷等安生事故也時有發生,不僅影響人民正常生活,還會危及生命安全和社會安定。
          為加強城市地下管線建設管理,2014年6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《關于加強城市地下管線建設管理的指導意見》。周嵐認為,這對改變“重地上、輕地下”的現狀、規范地下管線建設管理必將起到積極的推動作用。但城市地下管線管理涉及建設、規劃、電力、能源、通信、廣播電視、安監、保密、人防等多個部門,管理層級不一,有的屬城市管理,有的歸省級乃至國家部委管理,還有的涉及軍隊,是一項十分復雜的系統工程。因此,“僅靠行政手段難以實現有效管理,亟需在國家層面立法確立城市地下管線管理的基本制度,使地下管線管理走上規范化、法制化的軌道,確保城市的生命線工程管理有序、建設規范、可持續運營。
          周嵐建議,要明確城市政府的扎口管理職責。在明確相關主管部門職責的前提下,強化城市政府對地下管線規劃、建設和運行監管進行統一協調、扎口管理的責任,將電力、通信等垂直管理的地下管線有效納入城市規劃建設管理之中。
          同時,要規范地下管線的基本建設程序,明確各類地下管線工程立項、規劃、安全、施工、竣工測量、驗收等建設程序與審批要求,確保各類管線納入有效管理,科學有序建設。“市政綜合管廊、地下共同溝是合理利用地下空間、高效利用資源、實現地下管線可持續長效管理的有效途徑,財政部、住建部已在全國推進試點。”周嵐建議,明確市政綜合管廊的建設方向,立法時要打破條條藩籬,確立統一綜合規劃建設、合力維護運營的建設導向。
          周嵐還建議,要建立地下管線動態綜合管理機制。在明確城市政府扎口管理責任的同時,要求同步建立地下管線綜合管理和動態維護機制,建立綜合各類地下管線圖型和相關信息的GIS數據庫,實現城市地下管線的規劃建設管理的“一目了然”。
       
     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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